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以现行标准为准。
2.安家补贴:按月工资基数计算发放。
3.回乡生产补贴:具体以现行标准为准。
4.医疗生活补助:视病情轻重,经军级以上机关批准,发放医疗生活补助,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激励工资:当年符合授予激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按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额缴纳。
7.意外险:未领取意外险的,个人账户中缴纳的意外险保费本息返还给个人;已领取意外险的,意外险保费不予退还。
8.退休医疗保险:退休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政部门转到安置区社会保险机构,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返还给个人。
退役士兵生活补贴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军人登记表或退伍证、参战立功、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个人从原单位取得的证明材料无效),填写《安徽省退役军人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注:出院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村(居)委会初审
村(居)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乡镇(开发区)。
3、乡镇(开发区)审查
乡镇(开发区)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查阅申请人的原始档案材料,审核应以档案原始记录为依据,严格规范鉴定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乡镇(开发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安徽省军队退役人员登记审批表》、人员花名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登记表》(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档案材料复印件报送县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4.审查宣传
县民政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条件的通知所在乡镇(开发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作为被批准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七天。
5、调研和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民政局办公室审批。优抚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其个人信息录入优抚系统,系统逐级审核通过后享受待遇。
军人是我们家园的保护者。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守卫和保护,我们的国家才能如此稳定繁荣。在现在有利的军事政策下,国家一直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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