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广东人自古以来就流行着有这么一句话“太公分猪肉”,见者有份。
话虽这么说,但其实原先不是这样的,按照旧时习俗是按照男丁来分,女人是没有份的。
依照惯例,谁家生了男丁后,都要在元宵期间在祖屋的大梁上悬挂一盏花灯(俗话说添丁),再在花灯上写上这个男丁的名字,意思是在告慰列祖列宗,这家族中又增添了一个男丁了,在向列祖列宗拜祭礼成后还要宴请当族的族人吃饭呢。
凡是经过挂过灯并向列祖列宗礼成过后的才算是“丁”,待族人把这个小男孩的名字写入族谱后,他就是正式的族谱一员了,从此以后族里面逢年过节分的钱粮和每年拜山分的猪肉就按照男丁的名份来分了。
但如果不是生男丁而是生下的是女娃,那就没有份了。
另外,每当清明“拜山”时,由族长出面召集有影响的有关人土(钱财都是过去有钱大户人家捐助剩下来的,若果不够的话族长会向有钱人家再进行募捐)研究置办香烛纸冥和猪肉等拜山之类的东西,与此同时还要统计好参加拜山的人数吃围卓饭才能去拜山的,一般都有七八位(七八十人),多的有十几位。吃完饭后就按照分工,抬猪的抬猪(已经煮熟了的猪肉),挑鸡的挑鸡,香烛纸钱的一大队人马向山进发,好热闹的一个场面呀!
当拜完山后,就会选择在坟墓大的地方大家釜坐下来等候猪肉的分配,待大家都领到猪肉了才从沿路带回家去。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改革开放,现在都已经改变过来了,不管男丁女丁,男士女士,只要你有诚心参加拜山的,分猪肉或其它的都人手一份,做到家家乐!
朋友,你们拜山(扫墓)的习俗是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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