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光是一种视觉现象,是指视野中由于不适宜亮度分布,或在空间或时间上存在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视觉不舒适和降低物体可见度的视觉条件,是引起视觉疲劳的重要原因之一。
眩光
眩光是由户外强光在镜片和其它表面上产生反射所引起的,它对眼睛具有一定的影响并造成眼部不适,在驾驶或户外运动时产生的眩光有可能引起一定的危险。
1984年北美照明工程学会对眩光的定义为,在视野内由于远大于眼睛可适应的照明而引起的烦恼、不适或丧失视觉表现的感觉。
眩光的光源分为直接的,如太阳光、太强的灯光等,和间接的,如来自光滑物体表面的反光。根据眩光产生的后果主要归结为三种类型,即不适型眩光、光适应型眩光和丧能型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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