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凌迟是如何将犯人处死的?凌迟处死共割人多少刀?

清朝凌迟是如何将犯人处死的?

  凌迟–剐刑,俗称“千刀万剐”。是中国最残酷的酷刑之一。施刑者(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

  在清朝刑部狱狎司,共有四名在册的刽子手,年纪最大,资历最长,手艺最好的,领头的叫做姥姥,依照资历和手艺,在姥姥手下分别称为;大姨、二姨和小姨。遇上忙月(中国古代死刑一般是在秋季执行)活多干不过来时,可临时雇请帮工,帮工的都叫外甥。

  凌迟刑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对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也实施凌迟,真是太恐怖、太可惜了、太残忍了、太没人性了。

  过去有人发狠地骂人:“挨千刀的!不得好死!”还有人诅咒他人:“你早晚会被千刀万剐的!

  “脔割”俗称零刀碎剐、千刀万剐。凌迟原意是“丘陵之势渐慢”,引伸为死刑名称是指“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清朝凌迟处死:

  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二等,要割两千八百九十六刀。第三等,要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应该正是犯人毙命之时,如果没割足刀数犯人已经毙命,或是割足了刀数犯人未死都算刽子手的失误。宋代有一个刽子手,因执刑凌迟多用了一刀,被犯人家属上告,当朝皇上知道此事后下旨,将这个刽子手处以死刑,这个刽子手,因此丢了宝贵的生命。

  凌迟到了清朝中晚期时,一般执刑五百刀。

清朝凌迟处死之过程:

  刑场竖着一根松木杆子,杆子上捆绑犯人,姥姥用手猛拍犯人的心窝一掌,姥姥右手操着刀子,灵巧的一转,从犯人右胸脯上旋掉了右乳粒,铜钱般大小的肉,用刀尖扎着这片肉,高高地举起来,向人展示。他的徒弟高声报数:

  清朝凌迟处死犯人的情形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第一刀!姥姥将刀尖上的肉抛向空中,按照行里的说法,这第一片肉是谢天的。

  第二刀从左胸开始,用刀旋掉左边的乳粒,这时犯人流血很少,原因是开刀前那猛击的一掌,打得犯人心脏紧缩,让犯人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地减缓,这是刽子手在漫长的执刑过程中,积累摸索出来的经验。他的徒弟在一旁高声报数:“第二刀!”这一刀是谢地的。

  第三刀在胸脯上,此刀割下的肉如铜钱大小,鱼鳞形状,抛向空中,徒弟高喊:“第三刀!”此刀谓之谢鬼神。

  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派以制造恐怖。

  割完第五十刀后,这时犯人前胸的两边的胸肌刚好被旋尽。

  姥姥用左手把犯人的阴茎揪出来,阴茎割了下来。“第五十一刀!”

  姥姥抠出犯人的左边睾丸,一刀旋下来。徒弟喊道:“第五十二刀!”

  姥姥抠出犯人的右边睾丸,一刀旋下来。徒弟喊道:“第五十三刀!”

  姥姥用嘴叼住刀子,他用手使劲往死里捏住犯人的喉咙,犯人的脸被憋得红紫,犯人那条紫色的舌头不由地吐出唇外,姥姥用另一只手从最里拿下刀子一抖,舌头就被割了下来。他的徒弟高声喊道:“第五十四刀!”

  姥姥用了二百刀旋尽了,犯人两条腿上的肌肉。

  姥姥用了五十刀旋尽了,犯人双臂上的肌肉。

  姥姥用了七十五刀割尽了,犯人左右屁股上的肌肉。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

  姥姥用第四百九十四刀割下了,犯人的左耳。

  姥姥用第四百九十五刀割下了,犯人的右耳。

  姥姥用第四百九十六刀剜掉了,犯人的左眼。

  姥姥用第四百九十七刀剜掉了,犯人的右眼。

  姥姥用第四百九十八刀旋去了,犯人的鼻子。

  姥姥用第四百九十九刀旋去了,犯人的嘴唇。

  姥姥用第五百刀,也就是行刑的最后一刀,戳中了犯人的心脏,姥姥用刀尖剜出了一点犯人的心头肉,他有气无力地说道:“第五百刀,请大人验刑。”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行刑的姥姥,是一个优秀的刽子手,站在执刑台上,姥姥的眼睛里就不应该再有活人了,只有一条条,一件件的脏器和器官以及一根根的骨头,因为杀人是他的职业、是他的谋生手段,是历史造就姥姥这样的刽子手,是封建社会立法观念的产物,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主张的“乱世重刑”,“乱世酷刑”的必然产物。

  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而且各种名目的酷刑并没有禁绝。“戊戌变法”六君子被杀是斩刑,用的是名叫“大将军”的鬼头刀。

  凌迟处死,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还有清代末期的4大名妓也是被这种残忍的刑法杀害的。不过这种刑法不仅限于中国,中东的民族以及波斯、古罗马、古希腊等等。每个国家的开刀都不一样,有的是先割双乳和生殖器。有的是先割眉毛。而我们中国则是先一刀削去犯人的喉结,为了防止犯人大叫。然后迅速包扎伤口,再从背部开始,每一片割下来的肉都必须如指甲盖大小。

  凌迟一个满清女人遭凌迟全过程真是:惨无人道!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到公元1905年的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

  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眉,三、四刀切肩,五、六刀切乳,七、八刀切手肘间,九、十刀切去肘肩之间,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腿肚,15刀刺心脏,16刀切头,17、18刀切手,19、20刀切腕,21、22刀切脚,23、24刀切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凌迟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沉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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