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四大直辖市是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天津市。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并设立为直辖市。1949年10月1日,设立上海市为直辖市。1967年1月,天津市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1997年6月,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从四川省分离,组建为重庆直辖市。
扩展资料
直辖市的设立条件
1、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
2、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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