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药店 营业员 “GSP”上岗证 哪里 报名 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上海市药店营业员GSP上岗证,要去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28号)报名,每个月都有报的,报名截止每月十号,当月十五号考试,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给应考者一本参考书的,必须认证学习后才能得以通过考试、取证。但是GSP上岗证不是全国通用的,上海市的证件只有在上海市境内通用。
gsp岗位证书有用吗
有用的,对于现在已经不会办理GSP证书了,有受到相关处罚要吊销证书就会直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那就无法继续经营,遗留的药品也无法处理,造成更大损失,但还有GSP证书的,吊销证书会先吊销GSP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还在的情况下,可以有时间和机会处理遗留的药品。回答内容仅供参考。
gsp上岗证是什么
药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药品经营企业(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
gsp上岗证 执业药师证太坑人了
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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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十三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的文化程度。以上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同时根据《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1402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502
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以及《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6501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6502
gsp上岗证 执业药师证太坑人了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GSP上岗证是什么?
GSP上岗证是药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初级药师证可以上岗。
GSP是英文GoodSupplyPractice的缩写,意即产品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
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
扩展资料:
1、现行GSP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部在推行上具有强制性的行政规章,是我国第一部纳入法的范畴的GSP。过去的GSP是由国有主渠道的上级管理部门或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明显的行业管理色彩,仅仅是一部推荐性的行业管理标准。
2、现行GSP管理的商品范围变为与国际接轨,与《药品管理法》管理范围完全一致的药品。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医药商业部门存在着医药商业和药材商业两大系统,GSP由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自然而然地将GSP的管理范围确定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学试剂和玻璃仪器四大类医药商品。
与国际惯例相比,一方面多出了后三类非药品的医药商品,一方面在药品的范围内又不能涵盖全部药品(即不包括中药)。后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曾制定过中药的GSP及其验收细则,但是几乎没有推行开来。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GSP将其管理范围变为单纯而又外延完整的药品,既与国际上GSP接轨,又与《药品管理法》中的药品概念完全一致。GSP的中文名称由《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变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现行GSP在文件结构上对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的质量要求分别设章表述,便于实际执行。以往的GSP对药品批发和零售没有分别要求,给实际执行带来了一些概念上的模糊和操作上的不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SP认证
gsp上岗证怎么报考啊?
gsp上岗证在当地药监局报考,其报考条件是: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者,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也同样拥有报考资格;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可以不具备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经验,可直接报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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