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黄老学说解释
1、黄老学说指的是中国战国时期兴起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
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意思
2、黄指黄帝,老指老子。黄老之学始于战国而盛行于西汉时期。司马迁在《史记》里屡以黄老并称。黄老学派的典籍为黄帝书。
3、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老子有两个可能的身份,一是老聃,一是老莱子。中国春秋时代思想家、哲学家,老聃曾担任守藏史(藏书室室长)。著有《道德经》一书,是道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他的学说后被庄周发展。
黄老之术指的什么?黄老之学的主要思想及哲学观点是什么?
黄老之术指数中所谓的“黄”指的就是道教的祖师爷黄帝了,而“老”指的是另外一位道教祖师爷老子。后世们将这两位奉为鼻祖。所谓的“黄老”也就是黄老学说或是黄老教派,这是我国古老的本土宗教流派。黄老”,也称黄老道,为道教早期重要教派之一。
出处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申子之学本於黄老而主刑名。”
《史记·孝武本纪》:“会窦太后治黄老言,不好儒术,使人微伺得赵绾等奸利事,召案绾、臧,绾、臧自杀,诸所兴为者皆废。后六年,窦太后崩。其明年,上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
唐韩愈《原道》:“黄老于汉,佛于晋、魏、梁、隋之间。”
宋陆游《古风》诗之一:“少年慕黄老,雅志在山林。”
黄老思想
中国战国时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尊上古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故名。黄老之术始于战国盛于西汉。黄老道家以道家思想为主发展黄帝,老子的道家思想,并兼采阴阳、法、儒、墨等诸家观点,形成自己的一家之言,这就是黄老思想。黄老思想的特点是“无为而治”。
黄老思想主要就是汉初的统治思想,即“休养生息”。
黄老学派
黄老产生于战国中期,是齐国稷下学宫的一个学派。黄老学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学说的核心是“无为而治”、与民休息。西汉王朝总结秦朝骤亡的教训,主张黄老学派的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将它运用到政治和法制实践中,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先秦道家的一个派别。“黄”,指传说中的黄帝,“老”,指春秋末期的老聃;尊黄帝、老聃为学派的创始者,以“黄老之言”为学派的指导思想,故名“黄老学派”。
黄老之术与汉初社会
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在相继消灭了专制集权的秦王朝和企图返回到战国诸侯并立时代的项羽势力之后,究竟采取何种思想进行统治以稳妥地解决一系列现实问题,就成为摆在刘邦及其统治集团面前的重大问题。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秦王朝推行法家路线,大搞严刑酷法,推行思想专制,最终导致二世而亡。从亡秦的废墟中冲杀出来的刘邦集团对这一深刻教训有着切身的感受,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按照法家的政治思想来治国理政。而刘邦集团大多来自社会下层,“方其鼓刀屠狗卖缯之时,岂自知附骥之尾,垂名汉廷,德留子孙哉”(《史记·樊郦滕灌列传》),因而对儒家治国的高深理论也不可能产生浓厚的兴趣。刘邦本人尽管没有完全排斥儒学,但儒生的信而好古、脱离现实、高自标置也令其厌恶。这时,惟有主张清静无为、以柔制刚、以静制动、以退为进、以守为攻、刑德相辅的黄老之术比较切合刘邦集团的需要,能够为汉初统治者提供最合理、最有效的统治手段和制定政策的理论依据。
黄老之术最初是作为战国诸子中的一个学派而存在的。到了汉初,由于它切合汉初政治的需要,在社会政治领域,黄老之术强调“道生法”,主张“是非有,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公正无私”,“恭俭朴素”,“贵柔守雌”,通过“无为”而达到“有为”。上述主张在汉初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由是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东汉时,黄老之术与谶纬之说相结合,演变为自然长生之道,对道教的形成产生了不少的影响。
哲学主张
与古代西方的原子论不同,古代中国流行的是元气论。根据这种学说,万物都是由元气或者精气组成的,元气或者精气聚在一起,就是有形的东西;散开来就成为了无形的东西。而黄老道家首先提出了元气和精气这两个概念,并对其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另外,黄老道家继承了老子观点,认为万物的主宰是虚静的道,而且正因为道是虚静的,所以才能因顺万物,成为万物的主宰。
社会政治主张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竞争加剧。为了因应这种局势,黄老道家首先提出了法、术、势、利、力等概念,使先秦学术摆脱了理想主义的窠臼,开始走上了现实主义的道路。在此基础上,黄老道家又提出了道生法的主张,不但解决了法律本身合法性的问题,还为道家治世开辟了道路。另外,黄老道家还提出了因天循道、守雌用雄、君逸臣劳、清静无为、因俗简礼、休养生息、依法治国、宽刑简政、刑德并用等一系列的政治主张,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学的精华。除此之外,黄老道家还提出了天下为公和用法律来约束君权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专制政治的反思和批判。
养生之道
黄老道家主张治身治国,试图将治身和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黄老之学指的是什么?
黄老之学,为黄帝学派和老子学派的合称,是除老庄之学之外道家的最大分支。黄老学派思想尚阳重刚 ,战国中期到秦汉之际,黄老道家思想极为流行,其既有丰富的理论性,又有强烈的现实感。
该流派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作为一种哲学思想,黄老之术形成于东周战国时代。这一派的代表们尊崇黄帝和老子的思想,以道家思想为主并且采纳了阴阳、儒、法、墨等学派的观点。
扩展资料:
在西方,黄老道家常被称为“目的性的道家”或“工具性的道家” 。从内容上看,黄老之术继承、发展了黄帝、老子关于道的思想,他们认为道是作为客观必然性而存在的,指出虚同为一,恒一而止、人皆用之,莫见其形。
上述主张在汉朝初期曾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结果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文景之治的盛世。到东汉时期,黄老之术与新产生的谶纬之说相结合,就逐渐演变为自然长生之道,对道教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黄老之学
黄老学说是什么?
黄老之学是除老庄学派之外道家的最大分支,学派思想尚阳重刚[1] ,黄老之学产生于中国战国时代(约公元前5-3世纪)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该流派尊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作为一种哲学思想,黄老之术形成于东周战国时代。但是,作为一种广为流传的社会思潮,则是在齐国稷下与魏国[2] 时期,这一派的代表们尊崇黄帝和老子的思想,以道家思想为主并且采纳了阴阳、儒、法、墨等学派的观点。黄老学派思想发展主要分为两大主题:技术发明和政治思想,以形而上本体的道作为依据,结合形而下的养生、方技、数术、兵法、谋略等等,具有极强目的性、操作性。在西方,黄老道家常被称为“目的性的道家”(purposive Taoism)或“工具性的道家”(instrumental Taoism) 。从内容上看,黄老之术继承、发展了黄帝、老子关于「道」的思想,他们认为「道」是作为客观必然性而存在的,指出「虚同为一,恒一而止」、「人皆用之,莫见其形」。 在社会政治领域,黄老之术强调「道生法」。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公正无私」,「恭俭朴素」,「贵柔守雌」,通过「无为」而达到「有为」。 上述主张在汉朝初期曾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结果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文景之治」的盛世。到东汉时,黄老之术与新产生的谶纬之说相结合,就逐渐演变为自然长生之道,对道教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黄老学说指的是中国战国时的哲学、政治思想流派。
传说中的黄帝和老子为创始人,故名。始于战国盛于西汉,黄老学说以道家为主并兼采阴阳、法、儒墨等诸家观点而成。《史记·乐毅列传赞》称其代表人物有河上丈人、安期生等。东汉时黄老之学与谶纬迷信相结合,演变为自然长生之道,对原始道教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
黄老学派是先秦道家的一个派别,黄,指传说中的黄帝,老,指春秋末期的老聃。尊黄帝、老聃为学派的创始者,以黄老之言为学派的指导思想,故名黄老学派。
黄老学说的影响
首先,它为两汉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刘汉王朝建立之后,在立法设刑方面,明确的以改变秦代暴政、要求宽简刑罚、除削烦苛的思想为指导。
其次,它为由秦王朝的法家法律思想的统治转变为西汉中期及以后儒家法律思想的统治,发挥了过渡性的桥梁作用,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创造了前提。因而深入探索和发掘黄老学派,特别是汉初黄老学派的法律思想,对于中国封建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黄老学说
黄老学说指的是什么?
黄老学说指的是稷下学派的思想。
先秦百家以老子道家为尊,花开百枝,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流派。在那个思潮澎湃的时代里,各种学说都在探讨国家、王权、人民之间的关系,提出各自的治理国家的办法。
这其中,老子对旧制度是完全失望的,批判甚至放弃努力;儒家则希望自上而下进行改革,维护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墨家与儒家针锋相对,反对宗族礼法的“血统政治”;法家则主张制度管理,忽略对人性和人情的关怀,严酷无情。
这些学说各有闪光点,同时各自的思想局限性也是非常明显的。所以战国中期,以齐国学者为主的稷下学者们,开始重新思考和探讨。这种理念整理成文,就是稷下学派的《管子》。
稷下学派的思想,就是“黄老之学”。老子是思想主流,黄帝不过是扯来作大旗的虎皮。
“黄老之学”和道家学说异同
其实“黄老之学”只是以老子思想作为指导,来对前期各种思想流派的缺陷来进行纠正,特别是针对法家。因为老子、儒家、墨家都没有进入政治决策高层,法家作为制度管理流派,在各个国家已经取得非凡成果,只是太过严苛,不适合拿到台面上来讲。
老子的《道德经》,到底是“道经”在前,还是“德经”在前?这其中涉及道家内部流派之争。
“道经”在前的学派,注重老子的哲学思想,被视为老子道学的真传,比如庄子;“德经”在前的学派,则注重老子思想的实用部分,这一学派后来发展为法家。
“黄老之学”正是用老子思想来对“德经”部分发展出来的法家进行纠偏,已达到一种完美的国家、君主、人民之间的平衡。他们提出“道法”的概念,其政治逻辑是,只有符合“道”的“法”,才是合理的法。
也就是说,一切“法”必须符合“道”。这很明显就是对法家的过于严酷的“暴政”进行柔和变通。这种思想是非常先进的。即使在现代政治理念里,法律法规也必须以人性为参照,是人性的制度化体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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